司法护航 “三农” 发展 枫坪法庭高效化解涉农纠纷
2025-11-13 13:56: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龚卓 戴继辉 | 点击量:763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龚卓 戴继辉) 近日,涟源市人民法院枫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资供应企业与涉农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付清拖欠货款58028元,原告随即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整起案件仅耗时数小时,实现“速调速结”,既保障了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涉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以精准司法服务筑牢“三农”法治屏障。

基本案情

原告某农资经营部是本地农资供应的重要渠道,长期为周边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化肥、农药等关键农业生产资料。被告彭某及其名下四家农业企业深耕本地农林产业,长期向该经营部采购农资,用于粮食种植、林木培育等农业生产活动。双方形成了持续稳定的供货合作关系,每批次供货后,被告方相关负责人均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及对应货款金额。

随着多批次供货的持续推进,被告方逐渐累积了部分拖欠货款未能及时结清。由于本案涉及一家农资经营部与四家涉农企业,交易时间跨度较长、涉及数十笔供货单据,双方在部分批次货物的对账细节上存在认识分歧,导致货款结算陷入僵局。在此期间,虽经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诉至枫坪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

办理情况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彭晗经审查认为,涉案销售单证明确、法律关系清晰,具备裁判基础。但也注意到,该案关乎农资供应稳定与涉农企业连续生产,若简单判决,可能影响农业产业链的长期合作。

法庭确立“先行调解、实质化解”的思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原告坦言,农资经营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户,货款被拖欠导致其备货资金不足,可能影响周边农户的农业生产物资供应;被告表示,企业受自然条件和市场行情双重因素影响,确实面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货款。

法官精准辨明争议核心,开展针对性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支付货款对保障农资供应、稳定生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涉农企业的现实困难,顾全产业链整体利益。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付清欠款,原告及时回笼资金保障后续供应,涉农企业也避免了诉讼影响,得以安心投入生产。

典型意义

本案是基层人民法庭立足司法职能、护航“三农”发展的生动实践,精准契合了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农资供应链条紧密、涉农主体利益关联度高的特点。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保障,其供应稳定直接关系到耕种、培育等关键环节的顺利推进。审判机关通过及时维护农资经营部的回款权益,有效保障了其资金周转顺畅,使其能够持续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优质生产物资,为农业丰收筑牢物质基础。

同时,涉农企业作为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核心力量。法庭通过柔性调解方式为企业纾困解难,避免了诉讼程序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冲击,既维系了农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关系,也促进了农村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这种融“法、理、情”于一体的调解模式,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以司法温度兼顾了农资经营者与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责编:王彩英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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